2022/03/11 高士閔 採訪.撰文
據歐洲銀行聯合會(European Banking Federation)的報告,2008 年歐盟區尚有 23.8 萬家銀行分行,到了 2018 年只剩下 17.4萬家。無獨有偶,僅在 2017 年下半年,全美就有超過 1700 家分行關門,其中不乏金融巨頭,譬如美國第二大商業銀行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自 2009 年來陸續關閉或出售逾 1500 家分行。
政大數位金融創新實驗室執行長謝明華指出,隨著雲端、人工智慧及區塊鏈等技術持續成熟,金融業態已有結構性的改變,競爭者不再只有銀行業,比如台灣首間純網銀,便是電子商務起家的樂天。
然而,金融畢竟是特許行業,監管嚴謹。即使有金融監理沙盒(Financial Regulatory Sandbox,低度監理、風險可控的環境)作為實驗場所,2021 年下半年沒有一家公司通過申請。更不用說,「進了沙盒不一定出得來,出來也不代表成功,成功也不見得符合金管會、銀行公會的期待。」投入大筆創新預算,最終卻宛如丟進水坑。
期望能協助尚未數位轉型,或轉到一半卡住的金融業者,找到適合自己的亮點,謝明華等學者出版《金融數位轉型趨勢與成功方程式》,囊括國內外、傳統與新創等 19 家企業,「它不是答案,但有許多令人眼睛一亮的啟發。」
從政策找發展的方向,讓法規成為助力
觀察台灣金融業的創新,一些人常嫌棄步調慢了一點,比如都什麼年代了還在用紙鈔,一隻手機走遍天下不是很方便嗎?然而,這並非單純技術問題,還受限於法規、流程。比如保險業的「親晤親簽」,要求保戶「親自」「當場」簽名,想要改為線上進行,得打通監理官、工會,還必須整個業界同意。
東吳大學財務工程與精算數學系助理教授李宜熹解釋,其中部分原因跟「法系」有關。英美多半是海洋法系(common law),只要法條沒有規定,就表示法律允許你嘗試,即使發生問題,如果犯錯者立意良善,懲罰力度會變輕;台灣是大陸法系(civil law),除了法令允許的,其他都是犯法,創新容易被限制。
由於法規是繞不過去的坎,謝明華建議,跟進金管會的發展方向,像是防洗錢、業務員詐欺,因為「防洗錢的技術,也能用在防洗錢之外的領域。」金融業者可以先提出監理技術上的創新,快速通過申請,熟悉這項技術的過程,就當作練兵,一邊滿足金管會、監理官的需求,一邊強化自己的數位能力。等到能力準備周全,再來創造利潤,屆時法規也可能已經調整完畢。
或者,也可以考慮購併或跟新創合作。舉例來說,線上股票交易平台羅賓漢(Robinhood),賣點之一就是沒有交易佣金和最低帳戶餘額限制。然而,交易費用是許多券商的收入來源,傳統金融不可能為了創新,一夕之間取消,得不償失。
從整個金融產業的角度出發,大公司容易取得大眾信任,「這對金融服務業是一種優勢,但在創新上卻是一種包袱,」沒辦法快速從傳統過渡到未來,畢竟既有服務還在賺錢。
相對傳統金融,新創是從零開始,更容易想出顛覆式做法,而且發展初期影響力小,不容易受到監理機關過度的關注。羅賓漢也是在爆紅之後,才收到美國國家證券清算公司(NSCC)的存款要求。
先用科技幫工作省力,員工才能認可轉型
資策會資深產業分析師李震華指出,數位科技一般分為 3 階段:數位化、數位優化和數位轉型。「數位化」是企業缺乏相關系統或科技,為了提升效率,開始採用;「數位優化」是在既有技術上,改善營運效能或顧客體驗,但依舊不算創新;直到「數位轉型」,因為技術和經驗的完善,才可能引發商業模式的突破。
而台灣大型金融業者多半處於「數位優化」階段,許多紙本或 PDF 檔案沒有數位化、整理,或是珍貴資料掌握在一線業務員手上,不一定願意和公司分享。「沒有資料,或是格式錯誤,機器沒辦法讀取,所以設備夠數位,也派不上用場。」這些都是「髒活」,但想要數位轉型,就只能慢慢做,就像是收拾房間,難以一次把雜物全部丟掉,只能一件一件整理,看看哪一個有價值。
短期來說,可以透過金融科技(FinTech,financial technology)加速。FinTech 分為 2 種:一種像是羅賓漢,本身有技術能量,提供新的服務,算是傳統金融的直接競爭者;另一種是軍火商,比如第三方的數據公司,它們比傳統金融更懂數據、科技,比如台灣資訊服務業龍頭精誠資訊,就很善於處理異質平台的資料。金融業者不用自己處理格式不一的數據,向他們買工具,不失一可行方法。
「不要想一步到位,一邊整理數據一邊思考應用,轉型更容易被接受。」根據謝明華的調查,傳統金融業裡,還是有很多人不相信,新科技可以幫公司賺到錢,說服內部接受一樣是挑戰。單純整理數據,不會賺錢,所以整理到一定程度,就要去找應用。不用非常創新,能用更省力的方式完成現有工作即可,這也是員工體感最高的改變。
以保險業為例,審核一位客戶適不適合這項商品,要不要賣給他,其實很耗費成本。但除了少數個案,8 成顧客的條件其實相對單純。換句話說,人工智慧只要能挑出 8 成客戶,員工就少掉了 8 成工作。
轉型是漫長的過程,初期別設太艱難的目標
《金融數位轉型趨勢與成功方程式》中記敘的 19 家企業,轉型方法都不太一樣,「幾乎沒有一體適用的方法,因為每一家公司的條件都不同。」但謝明華歸納出一套架構(參見下圖),包含衡量成本和績效的「組織營運卓越」、跟客戶的生命周期有關「完善顧客體驗」,以及最終的「商業模式再造」。
普遍來說,台灣金融業者多半著重前 2 項,一來是因為 2 者都是優化既有工作流程,比較容易看出成果,二來是數位轉型一開始多半會從「痛點」思考,而金融業是服務業,所以客戶和成本最容易發生問題。
至於商業模式的創新,多半只有國外有較成熟的案例,不然就是出現在新創。以那斯達克(NASDAQ)為例,原本是股票交易所,後來發現只靠交易業務沒辦法支撐這麼大的組織,才開始轉型為「顧問軟體銷售」。2021 年 9 月財報可以看出,NASDAQ 營收只有 28% 來自傳統證交所的「市場服務」「公司服務」,其餘 72% 都跟數位轉型有關,譬如透過演算法提供客戶市場決策建議的「訊息服務」、提供金融機構解決方案的「市場技術」。
話又說回來,雖然 NASDAQ 的轉型成果令人羨慕,但謝明華不建議一開始就以某種商業模式,作為數位轉型的目標,因為說服內部同仁相信很困難,說服主管機關同意又更困難,不論走「試辦」或「沙盒」,即使成功,也容易跟現行法規牴觸,投資難以回收,比如凱基銀行與中華電信聯手,希望協助金融小白獲得信用貸款,雖然模擬成功,但因為工會不允許,最後只能停辦。
大的改變需要時間,很難一步到位。各大金融公司不乏有遠見的投資,譬如數位通路,雖然目前只占保費收入的千分之幾,然而事關未來發展,所以不會輕易捨棄。但除此之外,多半是先在前面嘗試,累積一些東西,過一陣子創新的機會才慢慢浮現,「真實的金融創新,更像是摸著石頭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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