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金融,係指金融與非金融機構透過新興數位技術,諸如人工智慧、機器學習、分散式帳本、雲端運算及大數據分析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舉凡消費者的存提款交易、匯兌貨幣、信用服務、儲蓄與保險等個人金融服務,乃至於企業金融業務均可涵蓋其中,顯見數位金融的發展趨勢下將對現行金融交易體系造成結構性的改變。
數位金融的興起,與普惠金融的呼籲密不可分。依據世界銀行與國際經濟組織G20統計,全球約有17-20億成年人(約占全球成年人口31-33%),無法自傳統金融體系中獲得基本的金融服務;而在新興國家中,也有超過一半比例的中小企業融資無法獲得滿足,凸顯金融服務的不充分發展。因此,在普惠金融倡議下,如何透過新技術應用改善個人與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困境為當前重要課題。而隨著金融與科技的日益融合,創造出新商業模式(例如:純網銀、數位銀行及P2P借貸與保險等金融科技的發展)、新金融商品(例如:央行數位貨幣CBDC、證券型代幣STO及以BTC與ETH為首的虛擬貨幣等)、創新服務流程(例如:結合Mobile ID技術的身分識別流程創新、結合非結構化資料運用的信用評等機制革新等)及法規調適(例如:開放銀行政策推動、放寬數位存款年齡與國籍限制等),都是建立與革新數位金融服務的詮釋。
綜合觀之,數位金融的發展是由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科技業者及政府部門的通力合作所構成的生態系。金融服務的提供,已不再僅能仰賴傳統銀行等金融機構,在為實現具包容性經濟發展前提下,非金融機構將扮演拓展金融服務至金融弱勢族群的關鍵環節,翻轉過往採賦權式金融服務的模式為聚焦在賦能式經營。科技業者扮演新技術供給角色,另就政府部門而言,數位金融的發展是奠基在明確的法源依據,因此適當的法規調適,有助於放寬與促進新金融服務的發展。